媒體報導新聞
2013-09-09 【中央社】 終身願做協會志工 中央社

(中央社╱台北9日電)終生願做協會志工

因酒駕案件被判執行社會勞動的兩名男子,被安排到癌友新生命協會當志工;兩人今天撰寫「賣身契約書」,「終生願做協會志工」。

位於新北巿汐止區的「癌友新生命協會」,午餐時間是每天最重要的時刻,但今天特別不同,因為有兩名身上掛著斗大「賣身契」的人,靜靜的站在餐廳的一隅,令人側目。

原來他們都是士林地檢署的社會勞動人,一個叫「孫大廚」,另一個是「阿斌」,他們都是因為酒駕案件被判刑,經申請轉為社會勞動數小時,並被安排到協會當志工。

兩人把自己的心意寫下來,撰擬了賣身契約書「本人保證終生義務擔任癌友新生命協會的待用志工」,在士林地檢署檢察長林朝松的見證之下,由協會創辦人林弘文接下史上頭一遭的志工賣身契。

孫大廚表示,剛到協會報到時,只是抱持著「趕快把時間服完吧」的心情,後來發現協會就像一個大家庭,每個人都很和善,不會用異樣的眼光看待自己;在執行期間負責協會的廚房事務,就在煮東西的過程中,對機構有了一份感情。

阿斌則說,能到協會來執行是一種修來的「福氣」,這份「福氣」不是代表可以來這裡「摸魚混日子」,而是要感謝協會的人,不會讓他有「矮人一截」的感受。

兩人都說,希望日後只要有空或是協會有需要,都能回到協會義務幫忙,做協會真正的「志工」,不想再當「受刑人」。